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向二选一大数

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来了。标志着互联网大变革,即将来临。

指南当中的每一个条款,对互联网垄断来说杀伤力都不小;当然了,对我们消费者来那都是福音。接下来我详细给大家聊聊:

我总结了一下,反垄断意见稿主要有5点:

第一点:禁止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。大家是不是会有疑问,有公司如果愿意愿意这么做,这对消费者来说不是好事吗?

那咱们先来回忆一下,年的O2O外卖大战。当时MT、ELM、BD外卖,发了疯的烧钱恨不得请全国人民吃饭,一年烧几十上百亿,从商家到外卖小哥再到消费者通通补贴。(一单只要一两块钱,就能吃到三菜一荤的工作餐,而且还送一瓶可乐,我说光一瓶可乐就不止一块钱吧”)。

经过激烈的角逐,ELM收购了BD,“三国杀”变成了“楚汉之争”。如今,黄蓝双雄几乎垄断了整个外卖市场。

如今时过境迁,商家、外卖小哥、消费者享受补贴的好日子也到头了,开始收割“JC”了。平台开始对商家提高“佣金分成”,迫使商家只能增加优惠降低价格;“外卖骑手,被困系统”,常常拿着生命在送外卖;对消费者来说,外卖也是越来越贵了。

这回大家看明白了吗,那些看似CS行为(拼命补贴)的背后,往往隐藏着TL的商业野心。

第二点:禁止限定交易。什么是“限定交易”呢?就是之前火热的电商平台逼迫商家只能“二选一”(简单说就是互联网平台大了以后,就可以利用它们的市场支配地位去影响商家做生意的方式,要么只跟我合作,要么我们家的生意你甭做了)!

比如,每到双十一狂欢节,杭州MY就让人盯着JD上的促销页面,如果一旦发现某些品牌既在TB上做促销,也在JD上搞活动,就立刻让人打电话告知哪个品牌商“要么把JD的活动下架,要么我们的生意您以后就甭做了。于是JD那边一会走一个…….品牌

年,JD想联合商家举办一个史无前例的“JD双十一”来与ALBB竞争。ALBB感受到了压力,让商家双十一期间只能“二选一”,商家因为MY的狠话,只能退出JD双十一。JD一怒之下实名举报ALBB在双十一活动期间逼迫商家二选一进行市场垄断。不过,这事当时也没人管就不了了之,后来“二选一”在各平台都流行起来了。这种情况:商家没得选,消费者也没得挑,大家都被平台绑架做买卖。

第三点:禁止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。平时我们都应该遇见过一些捆绑销售的情况:如,订机票被捆绑买保险;订酒店被捆绑买餐券等等。这样,我们消费者有时候就被迫花了一笔冤枉钱,购买了不必要东西或服务。

还有一些app,你要下载使用它,一般都是要签一个协议(这个协议动不动好几千上万字,而且晦涩难懂),这玩意我们一般都是直接拉到底——然后点击同意。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出现问题,有些平台往往在协议中隐藏了一条可以采集你数据的条款。当你点下同意的那一刻,你的相册、摄像头、麦克风和通讯录等等信息几乎全部进入了平台数据库。你或许说我不签这个协议不就可以了,那你想多了,要是你不同意,这个app压根不让你用(就是这么拽,有本事你咬他呀)。

第四点:禁止差别待遇。当平台收集到我们的数据啊,他们就开始为我们推送量身定制的广告,让我们买东西上瘾。然后呢神不知鬼不觉得开始大数据杀熟。

11月4号,央视就曝光了一个电商平台“杀熟”的新闻:报道显示,某用户在平台购物过程中,因偶然原因换了一部手机买单,结果发现同款手机不同账号购买,老账号要比新账号要贵25元钱。记者做了一些调查,发现类似这样的情况还出现在打车、旅游等等的app上。甚至某些app他们还要对比手机型号,指不定苹果手机上的价格就比安卓手机上贵得多。

第五点:禁止不公平的价格行为。俗话说:“店大欺客”,一旦平台垄断了市场,就可以明目张胆地以不公平的价格提供不公平的服务。还记得去年爱奇艺、腾讯视频《庆余年》超前点播事件,可谓引爆了整儿互联网,开通会员本来可以提前看6级,结果播到发现这剧太火了,所以平台就推出了“超前付费点播的服务”,就是你在会员的基础上提前看完了6集,没看够没关系,每集再交几块钱,还可以继续超前看更多集。

曾经无法禁止的平台垄断,不仅使消费者的权利被平台一点点夺走,整个互联网创业圈也阶级固化:小公司受排挤,创新发力;大公司所谓的创新也都是为了加重垄断。

现在国家整顿这种市场乱象。《意见》已出台互联网上市企业的股价全部出现了大跌:ALBB、TX、JD、MT、XM五家互联网巨头两天市值一度蒸发了1.6万亿人民币,相当于跌掉了一个中国平安的市值。(大家算算,如果这笔钱如果平分给16亿中国人民,一人可以分多少钱?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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